山东济南:一起看似普通的虚假诉讼案 背后故事超出你的想象

山东省济南市的李某和薛某曾经是男女朋友,李某也曾向薛某的公司投入资金210多万元。因此,两人又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。

2020年下半年,李、薛之间产生不睦和纠纷,李某遂起诉薛某及其公司,要求退还投资款并赔偿违约金60万元。

2021年1月19日,法院予以立案。该案审理过程中,在法院主持下,对双方进行了调解,当事人自愿解除合作协议,被告于2021年8月31前分批返还李某主张的投资款。同年4月29日,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。

几乎是前后脚,一个叫刘某某的人也对薛某及其公司提起诉讼,称薛某的公司欠居间费201万元,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居间费并违约金,薛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2021年2月20日,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予以立案。

这起案件的审理进行得十分顺利,仅仅20天,2021年3月10日,市中区法院即作出判决,支持了刘某某的诉讼请求。薛某并未上诉,判决随后生效。

不巧的是,在李某提起诉讼前夕,薛某曾与律师打电话谋划如何转移资产、搞虚假诉讼,这一过程被李某放置的录像设备录了下来。

于是,李某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,称薛某是为了达到即使李某胜诉也不能将款项执行到位的目的,与刘某某相互串通、捏造事实,妨害司法秩序,薛某、刘某某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。

近期,《法治周末》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,这起涉嫌虚假诉讼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侦查完结,移交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综合相关媒体的报道显示,李某与薛某是多年的情人。薛某因有多个情人,引起李某不满。李某欲与其分手,遂向薛某提出索要投入到其公司的200多万投资款,薛某不给,李某欲向法院起诉薛某。于是薛某告李某。第二天,薛某又到公安机关将李某领了出来,理由是她们还有感情,不想让李某受到处罚。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及市检察部门经过分析研究后,认为不构成犯罪,并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和维持不予立案决定书。

李某被薛某领回来后,俩人和好如初,还经常住在一起。但是,李某始终没有放弃向薛某追要投资款问题,还说要向法院起诉她。薛某为“保财产”,让李某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,便与律师合谋商议如何进行虚假诉讼问题。薛某告诉律师:“法院执行局都有熟人,没问题。”薛某的虚假诉讼“居间合同案”,从立案到法院下判决,仅仅用了不到20天。而李某起诉薛某的“合同纠纷案”,比薛某的“居间合同案”立案早,反而判的晚。李某胜诉去执行薛某时,发现薛某能进钱的帐户早被他人查封了。

薛某表面上应付着李某,暗地里安排人给李某带线万了事,否则就通过关系再把李某弄进去。李某未同意!

自从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共同研究,作出维持不予立案决定书后,本案应算终结了。而七个月后,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突然要求公安部门对此案重新立案。在一无重大发现,二无新的证据的情况下,依据什么要立案?该问题至今是个谜。有媒体报道,薛某向历下区检察院递交材料时,是一把手亲自去接待拿的材料。由此看来,其关系非同寻常,难怪薛某有底气说能把李某再送进去,真是说到做到。薛某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,其公检法有关系。

2021年11月1日,薛某在自媒体号上发布不实言论,据说第二天被市某领导看到了,并做了批示,11月3日,市政法委召开公检法会议,研究该案,11月4日,李某被逮捕。

这件离奇的案,从不是案子的案子,到一定要办成铁案,很多超乎常规的做法让人无法理解。司法机关内部也有人认为这是一起“政治案”,迟迟未判的原因,肯定是认为不好判、没法判。薛某想领就能把人领出来,想告就能再把人弄进去,试问,薛某的能量是从哪里来的?其能量真的超乎人的想象。

李某在外面找女人固然不对,但是像薛某这种靠傍大款,不劳而获就梦想发大财的做法,不但败坏了社会风气,更应该引起社会的警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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